為加強衛生人才隊伍建設,促進我市醫療衛生事業高質量發展,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20〕9號)文件精神,宜興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醫衛類工作人員72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身心健康,具備正常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身體條件;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年齡在18至35周歲(1989年4月8日至2007年4月14日期間出生)。
崗位簡介表中崗位要求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的,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1984年4月8日后出生);崗位要求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1979年4月8日后出生)。
(三)招聘對象中的“應屆畢業生”,是指:
2025年畢業并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的人員。其中,能夠提供2025年《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取得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的日期可放寬至2025年9月30日。國(境)外留學于2025年畢業人員,取得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的日期可適當放寬,但須在2025年9月30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應屆畢業生”身份報考:
(1)2024年國內普通高校畢業且取得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的人員;
(2)2024年國(境)外學校畢業且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并于報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的人員;
(3)面向社會招收的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對象,培訓合格當年在醫療衛生機構就業的,在招聘中按當年應屆畢業生同等對待。對經住培合格的本科學歷臨床醫師,在人員招聘中與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中醫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同等對待(其中住培合格證書中的培訓專業應當與招聘崗位的專業或類別要求相一致)(以下簡稱“兩個同等對待政策”)。2025年完成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的考生,須在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住培合格證書;
(4)以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2024年4月8日至2025年4月14日期間已退役的人員;
(5)從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畢業,參加“三支一扶”計劃、農村教師特崗計劃、“西部計劃”、“鄉村振興計劃(含原‘蘇北計劃’)”等基層服務項目的人員,如參加服務項目前無工作經歷,于2023年4月8日至2025年4月14日期間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
上述人員若以其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夜大、電大、函授等)學歷對應專業報考時,視為社會人員,不能按“應屆畢業生”身份報考。
(四)考生須符合所報考崗位專業要求相應的執業資格考試或全國初、中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報考條件。其中,報考護理專業崗位的,2024年及之前畢業的考生須取得護士執業資格證書,2025年畢業的考生須參加2025年度國家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并在成績公布后提供成績合格證明;報考醫學影像學專業崗位的,必須符合全國醫師資格考試的報考條件。
(五)具備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招聘條件,具體要求詳見《2025年宜興市衛生健康系統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崗位簡介表》(附件)。附件中對崗位有其他特殊要求的,以附件為準。
招聘條件中“專業”的設置目錄為《江蘇省2025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以下簡稱“專業參考目錄”)。專業條件中還包括部分未列入專業參考目錄,但確有高等學校開設,且有事業單位需要的專業。
(六)本次招聘戶籍不限。
(七)報考崗位要求有工作經歷及工作年限的,以與原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聘用合同、社保繳納證明(需加蓋市人社部門公章)、住房公積金繳納證明等為依據,工作年限從2025年4月30日向前推算。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國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讀非2025屆畢業生;
2.現役軍人;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被開除公職、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以及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等情形人員;
4.《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明確應當回避的崗位;
5.國家和省另行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
6.2025年畢業的宜興市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
7.已被宜興市衛生健康系統下屬事業單位聘用的在編人員。
二、報名
報名采用網絡報名方式。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和繳費確認,通過網絡同步進行。
(一)報名程序
1.報名網址:宜興市衛生健康委員會人事考試報名系統(http://221.228.236.224:18081/login)
2.報名、照片上傳,以及修改和補充信息時間:
2025年4月8日9:00--2025年4月14日17:00
3.資格初審時間:
2025年4月8日9:00--2025年4月15日10:00
4.應聘人員對資格初審異議的陳述申辯時間:
2025年4月8日9:00--2025年4月15日11:00
5.資格初審單位對資格初審異議的處理時間:
2025年4月8日9:00--2025年4月15日11:30
6.繳費確認時間:
2025年4月8日9:00--2025年4月15日12:00
2025年4月14日17:00之后,報名信息尚未初審或者初審未通過的,不能再更改報名信息。
(二)資格初審和繳費
工作人員將在24小時內審核考生報考信息(節假日審核時間順延),請考生在報名同一網址及時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通過初審即可進行繳費確認(使用銀聯卡在網上繳納相關費用),完成繳費確認后的考生,方視為完成報名程序。考生若對初審意見有異議,在規定的時間內可通過本公告公布的招聘工作咨詢電話及時提出陳述申辯。
因個人信息填寫不完整、不準確導致資格初審未通過或未按時在網上確認報名資格、上傳照片、繳納報名費的,以及照片上傳不符合規定、繳費不成功的,均視為報名無效,逾期不再提供報名服務。請考生注意及時確認本人繳費狀態及報名結果。
博士研究生崗位(崗位代碼為E類)不收取報名費,審核通過即報名成功。其余崗位(崗位代碼為Y類)繳費標準:每位考生繳納報名費100元。繳費成功后,除應聘崗位被取消或符合條件的貧困家庭人員外,不退還報名費。低保家庭(憑最低生活保障證明和低保證)和特困家庭(當地民政部門出具證明材料)的考生,可減免報名考試費(憑原件及復印件于筆試后退回)。
(三)報名注意事項
1.網絡報名時考生應按崗位要求和網上提示,真實準確完整填寫有關信息,同時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清晰電子照片[正面二寸(35×45毫米)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
2.考生應按崗位要求和網上提示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2025年應屆畢業生所填專業應與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上專業名稱一致,其余考生所填專業應與畢業證書上的專業名稱一致。
研究生考生,如提供的學歷證書或《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不能明確專業方向與報考崗位專業要求一致,必須提供蓋有學院公章的證明材料,證明材料應包含考生本人研究方向(與報考崗位專業要求一致)、發表論文等內容。
3.審核人員根據考生提供的信息進行審核,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如有必要,網絡審核時會要求提供相關報考資料原件到現場核實確認)。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各個環節,如發現填報信息不實、不符合資格條件、弄虛作假的,將及時終止或取消考試(聘用)資格。對存在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將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4.考生只能選擇本公告中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尚未資格初審或資格初審未通過的,在報名截止時間之前可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資格初審通過后,不得更改報名信息。建議考生仔細核對崗位及自身條件,及時關注資格初審結果。
5.博士研究生崗位(崗位代碼為E類)不設開考比例,其余崗位(崗位代碼為Y類)開考比例為1:3。如果出現崗位報名人數未達到開考比例的情況,經主管部門同意,報無錫市公開招聘綜合管理部門批準,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或核減、取消崗位。被取消崗位的考生,可重新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補報不成功的報名費將退還。屆時將以電話方式通知本人,請保持電話暢通。因崗位取消而改報名時間暫定為:2025年4月17日9:00--11:00(若有變化,以網站通知為準)。招聘計劃調整公告將在網站及時公布。
(四)網上打印準考證
考生按規定時間到報名網站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準考證打印時間:2025年4月22日9:00--2025年4月24日24:00。
三、筆試
(一)報考博士研究生崗位、碩士研究生崗位以及高端人才崗位的,不進行筆試。
(二)報考其他崗位的,網上報名審核通過后,進行筆試。筆試時間:護理專業,2025年4月25日9:00--11:00,其他專業,2025年4月26日9:00--11:00。具體時間及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三)考生必須攜帶有效身份證和準考證,并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否則作自動放棄處理。
(四)筆試內容為醫學綜合基礎知識和相關專業知識(如崗位簡介表中專業要求為兩個及以上的,考試內容以第一專業為出題方向)。
筆試滿分為100分,設50分為合格分數線,達不到合格分數線的直接淘汰。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筆試成績可在報名網站查詢。
(五)考生請確保電話暢通,以便宜興市衛生健康委員會通知資格復審或遞補,無法聯系者視為自動放棄。
(六)本次招聘沒有復習大綱、復習資料,不指定考試用書,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培訓班。
四、資格復審
宜興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將對擬參加面試(面談)的考生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將會在報名網站公布。沒有通過資格復審的,取消面試(面談)資格。
(一)報考博士研究生崗位、碩士研究生崗位以及高端人才崗位的,在面試(面談)前對網上報名審核通過的人員進行資格復審。
(二)報考其他崗位的,在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按崗位招聘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資格復審的人員,并進行資格復審。
通過資格復審的考生,現場繳納100元面試費。
(三)復審時,考生須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請務必提前復印):
1.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身份證;
2.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其中,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普通高校2025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供《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
3.按照國(境)外學歷學位報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材料。2025年國(境)外畢業人員,如尚未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須提供擬申請認證學歷(學位)的中文翻譯件,并在資格復審現場填寫承諾書;
4.招聘崗位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如醫師資格證書、住培合格證書、住培證明等);
5.如考生提供的畢業證書或者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不能明確專業或研究方向與報考崗位要求一致的,必須提供蓋有畢業院校公章的包含考生本人專業或研究方向(與報考崗位要求一致)的證明;
6.“兩個同等對待政策”的考生還須提供蓋有住培單位公章的包含考生是否為面向社會招收的住培證明;
7.普通高校定向培養、委托培養的研究生須提供三方協議和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8.以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的考生,還須提供退役材料;
9.關于工作經歷,以與原單位簽訂的聘用合同、社保繳納證明(需加蓋市人社部門公章)、住房公積金繳納證明等為依據,工作年限從2025年4月30日向前推算。崗位要求相關工作經歷的,還須提供用人單位蓋章的書面證明材料;
10.有工作單位的在職人員須在資格復審時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未能提供的,資格復審不予通過。在職人員注意提前與單位溝通,以免因無法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導致無法通過資格復審。
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現場資格復審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未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未通過造成空額的,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一次(成績相同的同分跟進),再因遞補人員放棄或未通過造成空額的不再遞補。
五、面談和面試
對通過資格復審的博士研究生崗位(崗位代碼為E類)采用面談的方式進行考核。
對通過資格復審的其余崗位(崗位代碼為Y類)采用面試的方式進行考核。面試內容分公共題和專業題,如崗位簡介表中專業要求為兩個及以上的,專業題以第一專業為出題方向。面試成績滿分100分,合格線為60分,面試成績未達合格線者直接淘汰。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一)報考博士研究生崗位的,面談成績即為總成績。
(二)報考碩士研究生崗位和高端人才崗位的,面試成績即為總成績。總成績相同的,進行面試加試,以加試成績高低確定。
(三)報考其他崗位的,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總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高低確定。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均相同的,另進行面試加試,以加試成績高低確定。
(四)面試不組織考前培訓,不制訂考試大綱,不指定專門用書。
六、體檢、選崗和考察
1.體檢。根據考試的總成績,按崗位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體檢費用自理。體檢后按需聯系考生,合格的將不再電話通知。
體檢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2.選崗。體檢合格后,報考“宜興市衛生健康委員會下屬事業單位(崗位代碼為Y30-Y34)”的考生,按照“滿足崗位條件,總成績排名在前優先選擇”的原則,在公布的招聘單位內,通過現場集中選崗的方式確定就業崗位。總成績相同時,面試成績高者優先選擇;筆試、面試成績均相同時,抽簽決定選擇順序。個人不愿選擇招聘崗位的,作自動放棄聘用資格處理。個人不愿選擇招聘崗位和選崗結束后放棄聘用資格的,3年內不得參加宜興市衛生健康系統招聘考試。選崗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考察。選崗結束后,按照《無錫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由招聘單位對其進行考察,重點考察應聘人員的資格條件、政治思想、遵紀守法、道德品質、個人信用、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情況。
體檢和考察都符合要求的,確定為擬聘用人員。
在整個公開招聘過程中,發現考生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即取消考生進入下一環節資格或者取消聘用資格。
七、公示和聘用
對擬聘用人員進行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對公示無異議人員,由市衛生健康委通知辦理報到聘用手續,并由用人單位為其辦理有關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
依據報名條件,在規定時間內未取得符合報考條件對應學歷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的,未通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或者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學歷(學位)不符合報考崗位專業要求的,取消聘用資格。“兩個同等對待政策”人員未在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的,取消聘用資格。
擬聘用人員因個人原因逾期未辦理聘用手續的,取消其聘用資格。擬聘用人員為在職人員的,應在通知報到后最遲一個月內攜帶與原單位解除關系證明到招聘單位報到,逾期視同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被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管理,試用期按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內應當完成崗位要求的診療、科研等工作任務,并參加考核,試用期考核合格,予以定職定級。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關系。被聘用人員3年內未取得執業資格或相應技術職稱的,由聘用單位解除或終止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員與招聘單位簽訂3年以上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規解除聘用合同外,應當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期滿3年(含試用期)。被聘用至鎮衛生院(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人員,服務期不少于5年。
被聘用人員符合《宜興市衛生健康人才引育實施辦法(試行)》相關人才補貼政策的,按規定執行。
八、遞補
因下列情形導致招聘崗位缺額的,在應聘同崗位人員中按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總成績相同的按本公告中確定參加體檢人員的方式進行遞補。未參加面試者,不得遞補。
(一)應聘人員考察不符合或自動放棄聘用資格的;
(二)應聘人員自動放棄體檢或體檢不符合要求的;
(三)擬聘用人員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
(四)擬聘用人員在規定時間內未辦理簽約報到手續的;
(五)其他導致擬聘用崗位空缺的情形。
需要選崗的崗位,選崗結束后不再遞補。其他崗位聘用備案審批后不再進行遞補。
九、招聘信息發布網址
招聘公告可通過以下網站查詢:
宜興市衛生健康委員會http://www.yixing.gov.cn/wsj/
宜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http://www.yixing.gov.cn/rsj/
本次公開招聘的其他各類信息在宜興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網站上公布,請各位考生及時登錄查詢。
報名咨詢電話:0510-87991884、0510-87988643、0510-87994293。
十、紀律與監督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將貫徹“公開、民主、競爭、擇優”的原則,嚴肅招聘紀律,嚴格秉公辦事,接受社會監督。監督舉報電話:
中共宜興市紀律檢查委員會:0510-87986221;
宜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510-87985125;
宜興市衛生健康委員會:0510-87980140。
十一、誠信管理
考生在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聘用過程中的非誠實守信行為,將被記入無錫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生失信行為數據庫,并提供給公共信用信息機構;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察環節,考生個人信用情況將作為考察的重要參考依據。
十二、本公告由宜興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解釋。
附件:
宜興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