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縣委編委會議研究意見,廬江縣部分事業單位面向全縣公開選調事業編制工作人員,現就選調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計劃
共3名。其中,縣委黨校1名、縣醫療保障基金管理中心2名。具體選調崗位及相關條件詳見《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
二、選調范圍
1.縣委黨校:選調對象為全縣財政全供事業單位在編在聘人員。
2.縣醫療保障基金管理中心:選調對象為全縣衛生系統財政全供在編在聘人員。
三、選調基本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政治素質過硬,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廉潔自律、服從性好,工作能力和工作責任心強,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3.進入我縣事業單位工作超過1年(即與事業單位簽訂的《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聘用起始時間在2024年4月1日以前)。
4.近三年年度考核(含試用期滿考核)須達到合格及以上檔次(實際工作年限不足的,按實際年限);
5.符合選調崗位要求的學歷、專業等條件;
6.符合選調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崗位表中的“35周歲及以下”是指“1989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證為準,其他涉及年齡計算的依此類推)。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不符合崗位選調條件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4.存在違規不在崗情形的;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6.不符合參加事業單位選調的其他情形。
四、選調程序
公開選調工作按照現場報名及資格審查、考試、考察、公示及調動的程序進行。
(一)現場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5年4月7日-9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每人限報一個崗位,逾期不再接受報名。
2.報名地點:縣人社局307室(廬江縣崗灣街道文昌路66號)。
3.報名所需材料:
(1)填寫好的《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一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正反面復印件一份;
(3)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4)填寫并經簽字蓋章的《同意報考介紹信》(附件3)一份;
(5)選調崗位要求“中共黨員”的,提供《中共(預備)黨員證明》一份(附件4);
(6)崗位所需的其他證件、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7)近期1寸免冠照片一張。
4.資格審查:實際通過資格審查人數與崗位選調計劃數須達到N+1的比例(N為選調計劃數),未達到的將相應核減或取消崗位選調計劃數。
與選調單位負責同志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等親屬關系的,不得應聘事業單位的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崗位;與現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系的,不得應聘到崗后形成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類崗位,以及《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明確應當回避的崗位。
(二)考試
本次公開選調考試采用直接面試的方式進行。崗位實際通過資格審查人數超過30人的,則該崗位考試采用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1.筆試:筆試采用閉卷考試的方式進行。筆試主要測查報考者的閱讀理解能力、貫徹執行能力、解決問題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分值為100分,時間120分鐘。筆試成績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50分。考生須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2.面試:進行筆試的,根據崗位選調計劃數,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入圍人選,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筆試成績須在最低合格分數線內),入圍人選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面試人選。直接面試的,通過資格審查人員即為面試入圍人選。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采取百分制,當場評分、當場亮分(面試成績保留2位小數,小數點后第3位小數四舍五入)。面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60分,未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不予進入下一環節。
筆試、面試具體時間和地點以《筆試準考證》《面試通知書》規定為準。《筆試準考證》《面試通知書》領取時間另行通知,筆試報名費、面試費在領取時現場繳納(筆試費45元/科、面試費80元/人)。
3.成績合成:進行筆試的,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按4:6比例合成考試總成績(考試總成績保留2位小數,小數點后第3位四舍五入);直接面試的,面試成績即為考試總成績。
(三)考察
根據崗位選調計劃數和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1: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若考試總成績相同,按面試成績高的、全日制學歷高的、年度考核優秀檔次多的順序依次確定(下同)。
考察工作根據選調崗位的要求,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人選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和心理健康等方面的表現情況。重點考察被選調人選的工作表現與工作實績、年度考核、崗位匹配度和工作服從性等方面的情況。同時要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況。
根據《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實施意見》(皖辦發〔2017〕24號)等文件精神,考察結束時考察對象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的,考察環節不予合格(查詢平臺: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失信被執行人查詢專欄(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考察工作由選調單位(主管部門)按照考察方案組織實施。考察結束后,依據考察情況,由單位集體研究確定擬選調人選。
(四)公示及調動
1.公示。選調單位將擬選調人選有關材料報縣人社局審核后予以公示,公示時間為3天。公示期滿發現有不符合條件的人員,查實后取消其選調資格。
因考生在考察、公示環節出現不合格或主動放棄導致缺額的,從同崗位報考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等額遞補一次。
2.調動。公示期滿無異議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和聘用的,按照相關程序辦理調動手續。選調人選須在規定時間內到縣人社局辦理調動及聘用等相關手續。未按規定時間辦理的,取消其選調資格,由此產生的缺額,不再遞補。
(五)聘用
選調人選須與原聘單位解除聘用關系,與選調單位重新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選調人選尚在我縣最低服務期內的,須在新簽訂的《事業單位聘用合同》中繼續約定,補齊未滿部分。
選調人選需在選調單位崗位說明書規定的缺額崗位內,按競聘上崗有關規定辦理聘任手續,若相應崗位無缺額的,則低聘至相應缺額崗位。
五、紀律與監督
選調工作由縣人社局統一組織實施,選調單位予以配合,縣紀委監委駐縣委組織部紀檢監察組全程監督。對違反選調考試工作紀律的考生、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分別按有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
六、其他事宜
資格審查貫穿本次公開選調工作的全過程,凡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崗位報考條件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考試或選調資格。
1.咨詢電話:
0551-87416523(縣委黨校)
0551-87338297(縣療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考務咨詢電話:
0551-87332015(縣人社局)
3.監督電話:
0551-87339257(縣紀委監委駐縣委組織部紀檢監察組)
本公告由縣委黨校、縣醫保局、縣人社局依各自職責分別負責解釋。
廬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