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提升基層治理水平,提高社區服務能力,滿足社區工作用人需要,按照《關于加強社區工作者隊伍建設的具體措施》(黑組發〔2024〕6號)文件精神及《伊春市公開招聘社區工作者指導方案》(伊基制辦發〔2025〕1號)文件精神,堅持“依法、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結合湯旺縣社區工作實際,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社區工作者,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計劃招聘社區工作者8名(其中面向聘任制專職網格員招聘5人,面向社會招聘2人,面向退役軍人招聘1人)。
二、招聘條件和要求
(一)報考條件原則上應符合以下要求: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2.年齡必須為滿18周歲以上、40周歲及以下,即1984年4月1日(含)至2007年4月1日(含)期間出生,聘任制專職網格員崗位和退役軍人崗位年齡放寬至45周歲,即1979年4月1日(含)至2007年4月1日(含)期間出生;
3.所有報考人員需具有伊春域內戶籍,戶籍遷入時間為2025年3月1日(含)前。其中聘用制網格員招聘崗位需具有湯旺縣戶籍。取得社會工作者職業資格證書人員報考時不受戶籍地限制;
4.必須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面向退役軍人和取得社會工作者職業資格證書人員學歷放寬至高中(含中專)及以上;
5.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具有一定的組織協調能力,能夠勝任社區入戶走訪、排查、服務等工作;
6.服從招聘單位對崗位的安排和調整;
7.面向聘用制專職網格員招聘崗位,須為湯旺縣在崗網格員,且具有一年及以上工作經歷,上崗時間應為2024年4月1日(含)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3.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4.因違規違紀被國家機關或企業事業單位開除、辭退、解聘的人員,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5.以往在公務員考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嚴重舞弊行為被記入誠信檔案且在記錄期的人員。
6.其他不得報考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發布公告→報名及資格初審→筆試→成績公示→進入面試資格確認(資格復審)→面試→成績公示→確定進入考察和體檢環節人員名單→考察和體檢→公示擬聘用人員→履行聘用程序。
(一)發布公告。
本次招聘過程中的各環節公告、通知、公示將通過湯旺縣人民政府網站、湯旺發布、湯旺社會工作公眾號發布,請考生注意及時關注查看。
(二)報名時間
2025年4月7日--4月11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逾期不再受理。
(三)報名方式
報考人員根據公告要求,需本人攜帶相關材料原件(證明)及復印件到所報考的指定地點現場報名。
(四)報名地點
1.面向退役軍人崗位:湯旺縣退役軍人事務局辦公室(湯旺縣新政府大樓4樓),咨詢電話,18182881929。
2.面向社會和聘任制專職網格員崗位:湯旺河鎮文化社區文化嘉園3號樓(文化社區退役軍人服務社),咨詢電話,18814588758;烏伊嶺鎮政府一樓服務大廳,咨詢電話,13644677028。
(五)報名所需材料
1.填寫完整的《湯旺縣招聘社區工作者報名表》3份、電子版2寸照片(藍底);
2.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戶口簿(戶主頁、本人頁);
3.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
4.大專以上學歷需提供“學信網”查詢并打印《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學信網查詢時間應為報名前一個月以內);
5.報考面向退役軍人崗位的需提交退出現役證原件及復印件;
6.報考面向聘任制專職網格員崗位的需提交與鄉鎮簽訂的合同;
7.取得社會工作者職業資格證書的,需提供初級以上《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或其他證明。
四、考試
本次考試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筆試、面試的時間、地點和具體安排等事項另行通知。
(一)筆試:筆試為閉卷考試,試卷為客觀題,滿分100分。主要測試內容為法律法規、伊春市時政方針、社區工作知識等基礎性知識,滿分100分。筆試結束后,考生可通過公眾號自行查詢本人筆試成績。
(二)面試資格確認:按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以崗位1:2比例進入面試資格確認。末位出現并列的,并列人員均進入面試資格確認。考生需攜帶報名材料原件及復印件,按時參加面試資格確認,時間、地點以招聘工作專班通知為準。凡因考生提供的相關材料信息不實及考生自愿放棄面試資格確認的,均視為面試資格確認不合格,取消面試資格。因面試資格確認不合格出現的空額,將按照報考同一崗位考生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并進行公示。經面試資格確認后,如崗位擬聘人數與進入面試人數不足1:2的比例,經招聘工作專班同意,可適當降低比例或縮減、取消崗位。
(三)面試: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談的方式,滿分100分,主要了解履行崗位職責所具備的真實素質與臨場應變能力等。面試成績設定錄取最低分數線60分,未達到錄取分數線的不予聘用。考生放棄面試的,出具放棄聲明后可按筆試成績順延遞補。
五、確定人選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依據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順序,按崗位人數1:1比例確定擬進入體檢、考察人選;末位排名并列的,依據面試成績由高到低順序確定擬進入考察、體檢人選。若總成績相同,優先錄取筆試成績較高者,若筆試和面試成績均相同時增加一輪面試,按照加試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進入體檢及考察環節。
六、體檢及考察
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有關規定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承擔,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本人放棄等原因造成的缺額,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七、公示及聘用
1.根據考試總成績、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人選。在湯旺縣人民政府網站和湯旺社會工作公眾號公示五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或雖有反映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與鄉鎮依法簽訂勞動合同。
2.對錄用的社區工作者實行勞動合同管理,依法簽訂勞動合同,每5年一簽訂,試用期三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辭退。
八、其他要求
1.請報考人員確保聯系方式正確、暢通。因無法與報考者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行負責。
2.報考人員提交的照片以及其他相關材料復印件不予退還。
3.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4.其他未盡事宜由湯旺縣社區工作者招聘工作專班辦公室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15214589527
湯旺縣社區工作者招聘工作專班
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