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實施“三高四新”戰略,貫徹落實《蓮城人才行動計劃》《湘潭市市直事業單位急需緊缺專業人才引進實施辦法》和《湘潭市加強教育人才隊伍建設實施辦法》,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652號)和《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湘人社發〔2025〕1號)要求,為進一步加快教育人才聚集,推動湘潭教育高質量發展,現組織開展2025年湘潭市市直學校人才引進工作。現將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人才引進范圍
本次計劃設置45個崗位用于引進研究生。引進單位及引進崗位見附件。
二、人才引進條件
1.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4)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者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7)本次引進人才的崗位最高年齡要求:30周歲以下即1994年4月17日以后出生。
2.不得報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2)曾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3)尚未解除黨紀、政務、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的人員;
(4)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5)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限內的人員;
(6)法律、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3.有關報考條件說明
(1)本次人才引進崗位不做專業要求,但須具備與崗位學科相符的教師資格證。(教師資格證要求見附件1)
(2)報考人員的學歷、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必須在2025年7月31日之前取得。
三、人才引進程序
統一發布公告→現場報名、資格審查→筆試+試教→體檢→考察→公示→辦理聘用手續的程序進行。
(一)公告
引進公告、擬引進人才公示通過湘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http://xtrs.xiangtan.gov.cn/)招考資訊欄、湘潭市教育局官網(http://jy.xiangtan.gov.cn/)發布。引進過程的其他程序的公告在湘潭市教育局官網(http://jy.xiangtan.gov.cn/)發布,請各位考生關注并及時查閱。
(二)現場報名
1.報名時間及地點
報名時間為2025年4月17-23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5:30。
湘潭大學站:湘潭大學招生與就業指導處(服務大樓)一樓101室
湖南科技大學站:湖南科技大學敏行樓C201
2.報名方式
本次引才所有崗位均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可委托代理人報名,委托報名須持有由委托人親筆簽名的委托書、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和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以及由委托人簽字確認的相關現場報名所需提交的資料清單及附件材料。
3.報名要求
(1)每名考生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多報無效。考生要認真閱讀所報考崗位的資格條件,并如實填寫個人相關信息。信息填寫確認后,不得修改。如因個人錯報、信息填寫失實或有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負。
(2)報名與考試必須使用第二代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戶籍所在地公安部門開具的帶照片的戶籍證明或參考證明(以下合稱“有效身份證件”)。
(三)資格審查
1.資格審查對象
參與現場報名的考生為資格審查對象。
2.資格審查內容
考生需提交以下資料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①《2025年湘潭市市直學校人才引進報名登記表》(附件2);②有效身份證件;③學歷、學位證書(2025屆高校應屆畢業生提供高校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和《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④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書。
特別提醒:
1.2025年應屆高校畢業研究生須提交加蓋畢業院校就業部門印章的就業推薦表或標注有入學時間和學制的研究生證(或證明)、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的照片或掃描件,且在2025年7月31日前須提交學歷或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進行查驗審核,否則視為資格不符。
2.非2025年應屆高校畢業研究生須提交研究生學歷、學位證書
3.崗位所需的教師資格證書。如暫無,須提交有效期內符合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尚在有效期內的筆試合格成績照片或掃描件,或免試認定教師資格的證明材料,且在2025年7月31日前須提交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進行查驗審核,否則視為資格不符。
資格審查貫穿人才引進工作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四)考試
此次人才引進開考比例為1∶3。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審查同意,特殊崗位開考比例可降至為1∶2。無法達到最低開考比例的招聘崗位相應取消招聘崗位,取消招聘計劃的崗位報考人員可申請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
博士研究生報考的,資格審查合格后,直接進入試教。
當引進崗位計劃數與資格審查合格人數(不含博士研究生)的比例達到1:6(含)以上,需進行筆試。
當引進崗位計劃數與資格審查合格人數的比例未達1:6時,達到開考比例時,不進行筆試,直接進入試教。
1.筆試
筆試時間:暫定4月26日(星期六)。筆試具體時間、地點等另行通知,請考生務必保持通訊暢通。
筆試對象:報考崗位的引進崗位計劃數與資格審查合格人數(不含博士研究生)的比例達到1:6(含)以上的考生。
筆試內容為教育綜合知識,卷面滿分為100分,內容主要涵蓋教育法律法規、教育學、心理學和新課程改革等相關內容。筆試總成績低于60分不進入下一環節。筆試成績不計入綜合成績。
2.試教
試教時間:暫定5月11日(星期日)。具體時間、地點及相關規定另行通知,請考生務必保持通訊暢通。
試教對象:進行筆試的崗位按照引進崗位計劃1:5的比例,以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對象(入圍末位人員筆試成績相同,一同進入試教)。未進行筆試的崗位,達到最低開考比的,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全部進入試教。
試教的備課時間為20分鐘,試教時間為10分鐘。試教成績滿分為100分,劃定最低合格分數線為70分,低于70分的考生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五)綜合成績和排名
綜合成績=試教成績。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按試教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排名。試教成績相同(入圍體檢末位分數并列)的,按主評委打分高低決定。
(六)體檢
體檢對象以各崗位招聘計劃數為基數,按1∶1的比例依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具體時間、地點及要求另行通知,體檢費由個人承擔。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入選者應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不按規定要求參加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報考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故意隱瞞真實情況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七)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各招聘單位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湘潭市教育局調閱考察人選的人事檔案,核查證件證書證明,審查是否存在不得報考的情形。
引進計劃出現空缺時,由市教育局根據實際情況按報考同一崗位綜合成績排名依次等額遞補一次。擬聘用人員公示發布后不再進行遞補。
(八)公示與聘用
1.確定擬引進人才。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引進人才。
2.公示。對擬引進人才在湘潭市教育局官網、湘潭市人社局官網進行公示。公示期7個工作日。
3.辦理人事聘任手續。公示期滿,對公示無異議的引進人才,納入事業單位編制管理。引進單位按照程序辦理人事聘用手續,與被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按規定約定試用期。擬聘用人員未在規定時限內報到、簽訂聘用合同并到崗工作的,取消聘用資格。
四、人才引進紀律要求
1.引進人才實行回避制度。人才引進單位負責人和引進工作人員在組織引進或辦理人員聘用事項時,屬于《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情形或者其他可能影響引進公正的,應當主動申請回避。
2.引進人才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監督。
3.對應聘人員、招聘單位和引進工作人員在人才引進工作中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與處理,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聯系方式
湘潭市教育局政策咨詢電話:0731-55512988
湘潭市人社局政策咨詢電話:0731-58626298
湘潭市教育局監督舉報電話:0731-55512987
咨詢和舉報電話限工作日使用。
湘潭市教育局
2025年4月15日